关于调整部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要求的通知

  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调整赴华学习、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拟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以及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申办学习类签证。

  二、在华留学人员的家属可申请团聚或探亲签证。

  三、允许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不包括虚拟卡)、持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中国。

  四、拟赴华从事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领域活动的人员,在申请商务签证或访问签证时无需提交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

  五、已获得中国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在申请工作签证时无需提交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

  六、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来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非婚伴侣赴华,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七、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赴华团聚或探亲签证。

  注意事项:

  (一)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二)全程接种(含第三针加强针)中国疫苗人员赴华继续享受便利化安排。

  调整后签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详见马德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visaforchina.cn/MAD2_ZH/generalinformation/news/283274.shtml)。

  马德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受理签证申请;受理咨询,邮箱:madridcenter@visaforchina.org

  巴塞罗那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仅受理咨询,邮箱:barcelonacenter@visafor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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